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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市律师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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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阳    市    司    法    局 

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市

律师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于2011年11月19日起举办全市律师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公股长、2011年在我市参加年度考核及申请执业的律师。

二、报到时间、地点

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19日上午12:00前报到,报到地点:华龙宾馆(市委对面)。

三、培训议题

1、11月19日(14:30-17:00)省律师协会杨建伟副会长作《房地产业务知识》专题讲座(地点:市资江小学多媒体教室)。

2、11月20日(8:30:00-11:30)市司法局公律科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袁能通报2011年全市律师投诉及处理情况,并作律师职业道德与律师诚信建设专题讲座(地点:市资江小学多媒体教室)。

3、11月20日(13:00-15:30)省律师协会袁爱平副会长作《金融证券业务知识》专题法律讲座(地点:市资江小学多媒体教室)。

四、费用

参训人员每人向市律师协会交生活费200元(县市所由公律股长统一收缴,市区所由所主任收缴);县市区参训人员住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11月19日中晚餐、20日中餐统一安排,就餐地点为华龙宾馆(席位统一安排)。

五、培训要求

1、县市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此次专题培训与网络培训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必需要件。

2、各县市区司法局律公股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带队,并将培训证一并携带到市律师协会。督促所属律师按时签到参训,确保人员全部到位。

3、与会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提前两天凭法院开庭传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写出书面请假条,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后报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批准,并由县市司法局及市区所统一将请假人员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科(请假人员不安排座位)。凡因请假未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今后另行安排补训,培训费用自负。

4、严肃培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培训人员必须对照座位名字就座。乱坐他人座位,后果自负。培训人员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 将在2011年度律师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考核分,并全市通报批评;迟到或早退二次以上,除在2011年度律师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考核分外,还将参加下次补训。

5、无故未参加培训的律师,除参加下一轮补训外,视为下一年度培训不合格,并视情节在下一年度考核中作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处理。

6、请各律师事务所将就餐情况附件表和参加培训人员表准确填写,于15日前发至律协电子信箱(sylx5311946@126.com),以便安排就餐和培训。

7、此次培训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律师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律师事务所在此次培训中组织不力者,将根据培训率的高低扣除相应年度考核分。 

邵阳市司法局

邵阳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2011年邵阳市律师业务培训和就餐情况摸底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19日就餐

      20日就餐

备  注

中餐

晚餐

中  餐

晚  餐

注:请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所有律师准确填写,在准备就餐的栏内打“√”,在请假的人员后的备注栏内注明“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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